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员工教育和管理,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,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,完善员工资助体系,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具体情况,本着“按需设岗、竞争上岗、合约聘用、目标管理”的原则,使员工兼职从事教学助理、研究助理和管理助理工作(以下简称“三助”)制度化、规范化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安排员工“三助”工作,旨在实现“立足学生,服务社会,成就自我”的宗旨,坚持“尊严、责任、积极行动”的原则,培养优秀人才,进一步发挥员工在教学、科研和管理工作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,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;给学生创造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环境,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,提供参加社会实践的机会,同时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有效的工作机会和经济支持,以补充学习和生活费用的不足;改革员工奖学金制度,促进员工教育、教学改革;资助经济困难员工勤奋学习,改善员工学习和生活条件,顺利完成学业。 第三条 员工兼任“三助”工作,是员工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,学校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我校员工助教、助研、助管工作,以直接和间接方式提供助教、助研、助管平台,使员工能脚踏实地开展各项工作。 第二章 岗位任务 第四条 助教是指在导师指导下,除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外,开展员工承担专科及成人教育、本科、员工的部分教学工作。 助教的主要工作任务为:在导师指导下,除培养方案规定以外,担任本、专科生及成人教育的部分授课任务,还包括教学辅导答疑,批改作业,指导实验和实习,辅导课程设计,毕业设计(论文),考试及考查的阅卷等工作,收集整理教学资料、了解教学信息等各个环节的任务;硕士员工的有关课程的习题课、辅导答疑、批改作业、指导实验或实践课程、辅导课程设计等教学工作。助教工作量与课程学时数相关。 第五条 助研是指在导师和教研室(研究室、实验室)的指导下,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,从事科技项目研究,承担社会调查、文献检索、科学实验、撰写学术论文与研究报告等具体研究任务的员工。 助研的工作任务为:在导师指导下,除培养方案规定以外,承担与导师研究课题相关的科学试验及工作,包括数据的整理分析、社会调查及调研报告的撰写,计算机操作及应用,文献资料的整理、汇编及翻译等研究课题辅助性任务。 第六条 助管是指员工在公司或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,承担员工及员工教育的辅助管理工作,协助公司或部门有关管理人员加强对本公司或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。 助管主要工作任务为:在处(部)室的指导下,从事处(部)室管理、建设工作(包括文件、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文字处理、编程和发送等);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,担任兼职辅导员或辅导员助理等学生管理工作;兼任思想政治教育、行政管理、后勤服务管理工作等。 第三章 岗位管理 第七条 员工“三助”工作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,由员工处牵头,相关部门和院(系)等参与。员工处负责制定指导性政策,监督、检查和协调“三助”工作,学校相关部门及有关院(系)核定落实“三助”岗位,计财处负责“三助”经费的管理。 第八条 助研岗位分为学校设立、员工导师(或科研项目负责人)自行设立两种类别。学校设立的助研岗位(以下简称学校助研岗位)由员工处负责审批,科研处进行备案;员工导师(或科研项目负责人)自行设立的助研岗位由设岗人自行管理,设岗及津贴发放情况送员工处备案。 第九条 助教岗位分为学校设立及公司自行设立两种类别。学校设立的助教岗位由人事处、员工处培养管理办公室、教务处统一安排,人事处负责设立审批,员工处负责协调工作及相关信息的汇总与发布。公司自行设立的助教岗位(如,外聘教师)由各公司自行管理。 第十条 助管岗位由员工处负责统一审批、安排并负责协调工作及相关信息的汇总与发布。在聘用期间由聘用单位指定专人指导管理。用人单位应指定专人帮助员工助管了解、熟悉工作,并为其安排工作任务。 第十一条 聘用单位(学位点、院、系、部或其它部门)要统筹安排,做好员工“三助”岗位设置、岗位职责制定、岗位聘任与考核及其津贴发放等工作。若与聘用单位发生纠纷,由员工处负责协调解决。 第十二条 聘用单位必须对聘用员工进行安全、技术、岗位要求和职业道德的教育。聘用期间,学生如无重大失职行为,中途不得被聘用单位解聘,如有特殊情况岗位需要变动,须向员工处报备。 第十三条 进岗员工要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,虚心向教师学习,遵守学校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,积极努力完成任务。 第四章 岗位设置与聘任 第十四条 员工“三助”岗位的类型和数量由各聘用单位商定上报员工处后,按员工专业及比例确定。其设置程序如下: (一)由申请岗位单位(用人单位)填写《Kaiyun体育下载在线官网员工“三助”岗位设置申请表》中的岗位设置相应栏目; (二)院系、处(部)初审,并签署意见,汇总上报至员工处; (三)员工处审核各单位提交的岗位设置方案,签署意见后将批准的设岗方案反馈回设岗单位。 第十五条 所有助教、助管岗位遵循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招聘。员工从事助教、助管工作应征得导师同意,且不得影响正常科研和学习工作。原则上助教、助管岗位不可兼任。 第十六条 员工处负责组织协调人事、财务等有关部门审核“三助”岗位。员工处根据聘用单位接受员工“三助”工作的计划和各院系申请兼任“三助”工作的员工人员情况,核定盖章后将结果反馈聘用单位和员工本人。 第十七条 学校于每学年末即每年6月份,受理下一学年的“三助”岗位设置申请。 第十八条 凡思想政治表现好,工作责任心强,身体健康,学有余力的全日制硕士员工,自愿申请(填写《Kaiyun体育下载在线官网员工“三助”工作申请及考核表》),经导师组研究同意报所在院(系)审核后送聘用单位。 第十九条 聘用单位负责对应聘员工进行考核与选用,15天内确定聘用人选,并将聘用结果以文字形式反馈员工处,并通知应聘本人及所在院(系)。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特困员工。 第二十条 “三助”岗位聘期一般为一学年。原则上,在职员工不得担任“三助”岗位。 第五章 岗位考核 第二十一条 聘用单位要加强对受聘员工的管理,每学期末对受聘员工进行考核,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,填写《Kaiyun体育下载在线官网员工“三助”工作申请及考核表》,由指导教师签字认可,存入受聘员工档案,并作为考核依据和员工工作实践经历存入其学籍档案,同时,以院(系)或部门为单位报员工处备案。 第二十二条 凡在工作中表现突出,受到聘用单位好评者,在下一次“三助”岗位招聘时优先考虑;凡在“三助”工作中,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予以退岗,不能享受岗位酬金,并取消其下一次“三助”岗位申请资格: (一)未经批准,擅自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; (二)无正当理由,拒不服从聘用单位工作安排的; (三)在“三助”岗位上不履行岗位责任或不遵守劳动纪律,学期工作考核不合格的; (四)一学期有2门(含2门)以上或连续两学期累计4门(含4门)课程不及格的; (五)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。 第二十三条 设置助研岗位的培养单位对受聘员工要严格管理,导师应定期对受聘员工进行岗位考核,考核内容包括员工科研工作态度、成果产出和工作量等。 第六章 岗位津贴标准及发放 第二十四条 助教岗位津贴标准:以员工承担实际教学工作量计算,具体发放金额由聘用单位确定。 第二十五条 助研、助管岗位津贴标准:各聘用单位可根据所聘岗位职责及工作量大小确定。一般硕士生每人每月500元。 第二十六条 聘用单位负责受聘员工岗位津贴的发放工作。 第七章 经费来源 第二十七条 员工“三助”经费来源:助管经费从员工学费提取部分中支出,助教经费从聘用单位经费中支出,助研经费从导师或课题组科研经费中解决。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由员工处负责解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