牛犁耘.论中国法治道路对西方法治模式的超越——以法律、权力、资本与人民关系为视角[J].中州学刊,2022,No.312(12):77-84.
核心观点:在某种程度上“王在法下”成为西方法治传统的精神象征,限制公权力是西方法治的核心要义。然而,权力不仅仅是政府手中的权力,来自资本的权力拥有更强的统治性力量,并在根本上决定了西方法治的实质存在。中国法治道路成功克服了西方法治资本一统天下的弊端,实现了“党的领导、人民当家做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”。党的领导是依法规范资本理性成长的根本保障;党和国家依法维护资本权益,依法规范资本无序扩张,引导资本履行社会责任。由此中国法治克服了西方法治偏重形式法治的弊端,实现了法律、资本、权力与人民的统一,成功实践了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并举的道路,成为人类法治文明的更高形态。
(初审:陈鹏飞、 审定:焦永刚、签审:郭书山)